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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心一开口,就喷出火焰来 (第1/1页)
担心一开口,就喷出火焰来
所谓的未了事,是指她今后的年俸。 在银帐时,逢萌已将她的私产交付与她。经过五年的消耗,仍有剩余,她准备都留给野王。今后在雒邑的生活,虽然新商天子定会有安排,她仍希望有一分独立收入。 先与荀發计议过,她依照葫芦城国主的供养等级,要求玉田、珠浦两大市各一分股。 过去五年,不利的宣传口径,令她在国民眼中,形象较东昏更为恶劣;也使得这一要求显得有些过分,必然会激起物议。但逢萌承诺,会尽力满足她的条件。 谈判过程中,一直是荀發代她发言。后来的筵席上,众声喧哗,推杯换盏。她也只坐在那里,几乎无一语。 这样的沉默,在伏犀看来,是鄙夷、顽抗和挑衅,但在逢萌眼中,却是无言的审判。 她后来遭受的苦难,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,也无限加重了他的罪愆。很想给她看,他因为自责,自我刑罚留下的伤疤,但他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痛苦? 今日一别,再会无期。 他不甘心最后一面在遥望中度过,冒着被当众蔑视的风险,近前来向她祝酒:“meimei。” 蝉嫣亦举杯,“大哥。” 逢萌庆幸,“还以为你不会睬我。” 蝉嫣轻轻摆首,“我只是懒怠讲话,担心一开口,就喷出火焰来。但请无虑,我原谅你了。” 逢萌颇感意外,“原谅?” “是的,”她平静地与他对视,“我现在无权无势,仇恨于我是奢谈。既奈何不了天宿、伏犀,又何必抓着你不放呢?若你对我残留些许情义,请多多关照我的儿子。” 逢萌一口答应,且道:“考虑到我和娙娥膝下只有一女光嬗,伏犀应该不会反对将他送到葫芦城,作我们的养子。” 前提是伏犀爱这个孩子。 “光嬗。”蝉嫣重复了一遍,问:“她几岁了?” “五岁。” 蝉嫣点点头,“显然,你爱她胜过爱我。” 逢萌却看着她,很认真道:“不是的,虽然我现在说什么都是枉然,虽然你不会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