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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至一 (第1/2页)
初至·一
六月底的日头已颇具威慑力,沥青路面被晒得微微发软,空气里浮动着令人窒息的燥热,葛正庆推着那辆哑火的摩托车,沉重的铁疙瘩轮胎每往前滚一寸,他心头的邪火就往上窜一截。 葛正庆不怕晒,西北的太阳比这一路的太阳都毒,他晒了整整三十年,连阴天紫外线都不饶人,除了皮肤黑点糙点,他对此其实并没太大实感,太阳于西北人民而言,倒像是一个严厉的大家长,想躲又躲不开,只能学着习惯。葛正庆受不了的是热。 他依稀记得自己出发时是穿着皮夹克的,如今早已脱下捆在了行李包上。他越往东南方向骑行,尤其是在穿过地图上那条秦淮分界线的时候,那种温吞的湿热便裹了上来,外套成了多余的累赘。若说西北的热是干烤,那江淮平原的热就是炖煮,天上地下的热气像一口锅扣下来,把人闷在里头,汗水挥发不掉,也没那么容易干,把好端端一个人弄得邋里邋遢。他算是体会到牛rou牛骨被炖成高汤时是怎样一般感受了。 葛正庆的黑色T恤后背洇开了深色的汗迹,他嘴里叼着的烟也燃到了尽头,苦涩的烟蒂味混着汗水的咸涩,让他胸中更加不快,但现在越生气,就越被这天气弄得喘不过气。 终于,他踹下了摩托车的停放架,站在路边捏着烟蒂猛一深呼吸,然后抡圆臂膀,一把将烟头远远地丢了出去,像抛出去一颗手榴弹,炸掉的是一肚子憋闷愤怒,一扭身,吐着烟狠狠给了摩托车的后轮胎一脚。 约莫是和摩托车到了七年之痒吧。葛正庆耸肩笑了一笑,过后自己却并不觉得好笑,反而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马路上,因着方才苦中作乐的自嘲而真真切切地品尝到了一丝荒凉。 葛正庆是从西北一座名为坊县的县城一路逃亡到这里的,他在那边杀了几个人,走前事情虽然还未败露,但不逃肯定不行。有个从前跟葛正庆在一个厂里做工的老乡,名字叫罗飞虎的,受过他不少接济,后来他家里老妈生病住院,垫底的钱也全是葛正庆出的,几年前罗飞虎南下到这里,二人的联系一直没断,据说如今是混出了些许名堂,也算个知恩图报的好人,那天在电话里,他听葛正庆谎称在老家得罪了地头蛇,往后恐怕不好找活计了,当即就拍胸脯表示你来我这里,保不了一世,保你一时也够了。 摩托车刚抛锚的那会儿,葛正庆给罗飞虎打了个电话,但是没人接,他被晒得没了耐心,此时又在逃命,根本等不得,发了条信息过去之后,一个人愣是梗着脖子推着车,往前走了二里地,好不容易看见蓝色的路牌了,发现离县城居然还差二三十公里。 葛正庆从包里拿出毛巾擦了擦汗,弯下腰,对着后视镜抓了抓自己汗湿的短发。他现在已是一脚跨进而立之年,这张曾经在同龄人里太显成熟的脸,在大家都到这个岁数以后反而拥有了一种抵抗衰老的能力,一样都是三十岁的男人,他看着就是要年纪轻些,带着点轻浮但无伤大雅的俏皮,尤其是一双眼睛,虽是单眼皮,却不觉得小,他的上眼睑尾端很长,和内眼角一样微微向下垂,但到了下眼睑的位置,尾端又自顾自往上飞起,人就长了一副狐狸相,加之他口裂长,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时更是坏得厉害,约莫是狐群里面最不老实的那一只。 葛正庆把毛巾挂在脖子上,重新站直身体,掐起腰四下里张望,这地方除了庄稼,别说车子,连第二个会喘气的都找不到,他干脆蹲下来,手肘搭着膝盖,借摩托车的阴影抵挡部分热气。 幸而罗飞虎的回电如及时雨一般降临,他解释说方才在睡午觉,没听见,让葛正庆别急,他问人要了车钥匙就来。 没过半个小时,一辆黑色的皮卡从对面行驶过来,